防治工作计划合集5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治工作计划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治工作计划 篇1一、县地质环境背景概况
县位于省东南部。全县面积3726.5平方公里,人口25.5万,耕地41.3万亩。区域内属于大陆季风性半湿润气候,年平均降雨840毫米,径流深400毫米。全年降雨的70%集中在月份,尤其月下旬至月上旬的台风,大多带来大暴雨天气,气象、地形、地貌等综合因素作用下,径流很快形成,导致山洪爆发,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从而引发次生灾害。
二、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地区
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时段性、地域性和突发性,同降雨、地下水、地质条件及采矿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连绵细雨易于诱发崩塌、滑坡;暴雨或连续降雨易于诱发泥石流。
(一)山体滑坡、崩塌的重点地区为:各乡镇露天开采矿石场;铜镍矿开采崩落区。
(二)泥石流重点地区流经快大镇流经大安镇的河,通快一级路弯弯川段。
(三)矿区地面塌陷重点地区:乡煤矿区、铁矿塌陷区。
(四)矿山尾矿坝重点区为公司岔、尾矿坝,尾矿坝,矿尾矿坝,铁矿尾矿坝,矿业尾矿坝、尾矿堆。
(五)废渣堆放场重点区各矿山的废石堆、盗采矿石点形成的废石堆、县化工总司废渣堆放场,这些是产生泥石流的重要物质来源。
(六)重点村屯县哈各水库和矿山尾矿坝下的村屯居民。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防汛机构中,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主要职责,明确分工及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易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分解到人;指导灾害易发地的乡镇、村(屯)学校以及厂矿、企业等具体的灾害防御和灾民转移安置方案,明确防汛救灾工作的责任人和灾民转移安置路线、地点;对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校舍、居民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转移疏散等措施,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并对全县15个乡镇及矿山企业的相关灾害点进行彻底清查,对各乡镇主要领导、人员,各相关部门人员已进行培训。各乡镇要及时建立以主要领导和受训人员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以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原则
对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城镇或重大工程、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应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应以监测预防和居民搬迁避让为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部门要组织力量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屯搞好群防群测网络体系的建设,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安排监测责任人,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村民手中,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强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和影响程度作出预警,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布署防灾工作。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认真编制防灾预案,汛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和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进行一次检查,对重点地段危险性作出判断,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制定应急防范措施,组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抢险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运输车辆和抢险设备,并把防灾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村屯和责任人。
2.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认真执行专业部门与群众预防相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要在汛期之前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明白卡一式三份,加盖乡镇公章,受灾害威胁群众一份,乡镇政府留存一份,报国土资源局一份)
3.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害快报制度。汛期到来以前,矿山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度汛方案,对重点地区加强监测工作,暴雨天气组织人员巡查值班,加强防范,发现险情征兆,按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也可越级上报。接到报告后组织力量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4.各乡镇要在汛期到来之前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可能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校舍及时上报。
5.各乡镇要在汛期设置值班电话,各村、屯安排地质灾害联络员,无线通讯电话要24小时开机,保障通讯的畅通,确保紧急时期各类信息上传下达。值班电话、联络员名单电话要与月日前报县国土资源局。
防治工作计划 篇2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的方针,切实开展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进一步遏制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青岛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努力使我市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三项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三、防制范围及重点
(一)防制范围:市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区的室内外环境,公共场所及广大农村。
(二)防制重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点、垃圾处理厂、下水道、河道、公园、绿地、医院、学校、火车站、汽车站等。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病媒生物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病媒生物及其传播疾病的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力度。围绕爱国卫生和除害防病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广造舆论,充分激发广大市民参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爱国卫生运动。
(二)落实以环境治理为内容的综合防制方针。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开展城乡环 ……此处隐藏3402个字……全县疟防人员监测、诊断、治疗和管理报告技术,并在4月26日“全国疟疾日”进行一次有效的宣传活动。
6、慢性丝虫病:CDC要继续做好我县11名慢性丝虫病人的关怀照料工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7、CDC要完成5例以往的疟疾病人休止期治疗工作。
8、认真做好资料痕迹收集保管工作,为20xx年我县“消除疟疾”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保障措施
1、县CDC要加强疫情的报告与管理,血检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专人负责,做好血检的登记与上报,各单位发热门诊血检站每月将全部血片和血检人员登记表送交县CDC保存,县CDC要对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查,抽查5%的阴性血片,并逐片登记复查结果。县CDC对各单位发热门诊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全面提高血检质量和发热病人血检率,以保证中央补助疟疾项目的要求。
2、由于我县目前没有现症病人,各单位在发现血检阳性者或疑似疟疾病人时,要在2小时内报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进行调查、确认。
3、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对于确诊的间日疟疫情必须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络,对于疑似恶性疟、卵形疟、三日疟必须经省CDC确诊后方可网上报告。严格网络直报的审查程序,确保疟疾疫情报告的准确无误。
四、汇总与上报
各单位将上月的血检结果于次月5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汇总后,于10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各单位的血片要于12底以前全部送到县CDC保存。全年工作完成后,CDC认真按照中央补助疟疾项目的要求做好资料整理、总结与上报工作。
防治工作计划 篇5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dots实施质量,确保完成20xx年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便于各县(区)和各单位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根据《20xx年安徽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市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结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清结核病防治形势,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继续加强对结防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各级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强化各有关部门、组织和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积极争取政府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我市以县、区为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和指标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认真完成各项结核病防治常规工作,各单位要注重提高结核病防治常规工作质量。
三、不断完善市区“三位一体”结防工作体系建设。
继续推行市区“三位一体”结防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市疾控中心与传染病医院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防工作中的作用。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结防工作体系,加强结防工作能力建设。
四、继续做好项目工作管理,提高项目工作质量。
继续做好中央财政项目、省财政项目和民生救助工程项目工作。各项目单位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各个项目计划书开展工作,做到时间进度、工作进度和经费使用进度同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使各个项目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五、继续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耐药病人监测工作,提高各单位痰培养工作质量,加强对耐多药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确保纳入治疗管理的耐多药病人完成疗程,提高治愈率,控制传染源。
六、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的结防知识知晓率。
我市各级疾控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结防知识知晓率。重点做好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结核病门诊的日常宣传活动、健康宣传橱窗宣传活动,以及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围绕主题开展“3.24”宣传活动,在各县区设立宣传咨询点,宣传结防知识,接受群众咨询。与此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宣传,普及结防知识。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健康促进活动,重点在综合性医疗机构和乡(村)卫生院(室)和社区医院(卫生服务站)开展国家有关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的宣传。
七、加强免费抗结核药品管理,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各项目门诊要安排专人管理免费抗结核药品,妥善管理好免费抗结核药品,杜绝过期失效和损毁变质。要按照《抗结核药品管理标准操作手册》接收、保管和发放免费抗结核药品。本年度对全市4个项目单位免费抗结核药品管理情况督查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半年1次。
八、加强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防合作),提高病人转诊到位率。
各级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非结防机构发现的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率和转诊到位率。要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xx)和《抗结核药品使用手册》,进一步规范结核病的诊断、报告、转诊和抗结核药品的使用等工作。各县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综合性医院的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九、强化工作督导,促进全市结防工作平衡发展。
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在做好日常工作督导的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查,增加督导频次。市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各县区督导1次,对工作薄弱单位全年加强督导2次。县、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各乡镇每月督导1次,对工作薄弱的乡镇和单位全年加强督导不少于2次。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每月对村医督导不少于1次。通过分级督导,促进各单位工作平衡发展,为完成我市全年结防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十、加强学校结核病监测工作,预防结核病突发事件的发生。
与教育部门合作,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对校医和保健老师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在学校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预防学校结核病突发事件的发生。
十一、重视实验室质控工作,提高痰检质量。
加强市级参比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痰检质量。各单位要重视实验室痰检工作,提高痰检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技术水平。加强市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实验室建设,提高痰培养质量和药敏试验能力,为开展耐药病人治疗服务。加强对4个县级项目单位痰检质控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痰涂片盲法复检,每半年进行一次实验室现场督导。指导各单位按照新的eqa手册要求进行操作、镜检、登记、报告及痰涂片保存,不断提高我市各级痰检室工作水平。
十二、继续加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各县、区要继续加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落实县(区)、乡、村三级督导治疗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病人管理工作,以保证每一例病人都能够得到督导治疗管理。以县、区为单位的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十三、继续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工作。
各县、区要加强结防工作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结防工作质量。计划每半年考评一次,考评结果将作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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