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企业承诺书汇编九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标企业承诺书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致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
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
工期、投标方案、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情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致:
兹有 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成为中标候选人,为保证按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顺利实施,我方郑重作以下承诺:
1.我方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无出借(租)企业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承诺不违法转包和分包,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承诺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4.承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5.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6.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7.承诺我公司将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并根据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
8.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调查工作。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具体的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中心、宁国市招标采购中心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此处需签字)
___年___月 ___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临汾市药草公司古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
八、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若有违反,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进行投诉,保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要求进行。本篇文章来自。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20xx年x月x日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犯罪记录;
十、保证参加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从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本篇文章来自。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视同参加投标的资格审查提交手续不全,取消中标资格;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20xx年x月x日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本企业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以下简称诚信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公布,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情况。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动退出诚信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两年内不进入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二、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三、我单位在参加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四、凡我单位在三亚市人
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阶段所要提交的资料均在诚信库中
事先予以登记并审核合格,未予以登记和审查合格的均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的依据。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企业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活动,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申报的所有入库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或与事实不符,我方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投标活动,若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单位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单位没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在有效期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5、我单位承诺在10日内对发生变更的登记信息及时更新,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我公司自愿就xx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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